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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辽金元] 阿骨打称都勃极烈与金朝开国史之真伪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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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1 11:5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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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秀莲(Acheng College, Harbin Normal University, Harbin 150301, Heilongjiang, China)

【本文摘自】《史学月刊》(开封)2008年6期第43~49页

【英文标题】On the Problem of Aguda Acted as Dubojilie and the Truth of Founding of Jin Dynasty

【作者简介】李秀莲,历史学博士,哈尔滨师范大学阿城学院学报编辑部教授,黑龙江 哈尔滨 150301

【内容提要】都勃极烈的出现是金朝开国史上的重大事件,但历史记载很含混,学术界的研究也是诸说并存。阿骨打与国相撒改关系密切,国相的特殊身份在阿骨打称都勃极烈的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都勃极烈在女真人眼里就是“皇帝”,阿骨打称都勃极烈被说成是称皇帝,引发了金朝开国史的系统篡改。
The appearance of Dubojilie is a significant event during the founding of Jin Dynasty, yet history records of the event is very ambiguous, so that there is more academic debate among scholars. The status of Aguda as Dubojilie has been mistaken for emperor, leading to misunderstandings as to the founding date of Jin Dynasty in a systematic way.

【日  期】2007-08-23

【关 键 词】金朝/都勃极烈/阿骨打/皇帝Jin Dynasty/Dubojilie/Aguda/emperor


  [中图分类号]K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8)06-0043-07
  阿骨打称帝前,任都勃极烈,从都勃极烈到称皇帝的历史记载异词纷呈,影响了立国、建元等事件的研究,以致有学者对金朝开国史的真实性提出质疑。本文从研究都勃极烈入手,缕析都勃极烈与国相、皇帝的联系,试图澄清立国、建元等金朝开国史中的一些疑窦。
  一 关于都勃极烈问题的论争
  关于阿骨打称帝、建元、立国诸多问题,刘浦江先生在《关于金朝开国史的真实性质疑》[1]一文中,利用宋人的笔记、辽朝的史料与《金史》相比较,发现金朝开国史的真实性可疑,并针对“完颜阿骨打何时称帝建国,国号是什么,有没有收国年号,天辅始于何年等等”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但最后结论还是落在“初步认为”上。①
  关于阿骨打称帝的时间有多种说法:一是《金史·太祖本纪》所记载的1115年,吴乞买、宗翰等宗室贵族一而再地“劝进”,于是阿骨打称帝,国号大金,改元“收国”;二是《辽史》及宋朝部分史料所记载的1117年。《辽史·天祚帝纪》载:“是岁(天庆七年,1117年),女直阿骨打用铁州杨朴策,即皇帝位,建元天辅,国号金。”[2](p336)三是宋朝方面的一些史料多载阿骨打称帝于宋徽宗政和八年(重和元年,1118年),主此说者以李心传所撰《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为代表[3](卷一,p4)。
  对阿骨打称帝问题,历史记载矛盾歧出,相互矛盾的历史记载只能证明自身以外的其他史料的不正确,却不能证明自身的正确,历史资料的相互矛盾干扰了我们对这段历史的认识,这也是刘浦江先生“初步认为”的困境所在。为了对这段历史有一个基本统一的认识,我们可以借助历史资料,回到历史中去,重新梳理阿骨打由都勃极烈到称帝的历史过程。
  《金史·百官志》载:“太祖以都勃极烈嗣位。”[4](p1215)阿骨打称帝前是都勃极烈,这是没有疑义的。但什么时候开始为都勃极烈,都勃极烈什么时候出现在女真社会,历史记载很模糊,这是造成后来学者认识歧异的端始。
  张博泉先生根据《金史》中“金自景祖始建官属,统诸部以专征伐,嶷然自为一国。其官长皆称曰勃极烈,故太祖以都勃极烈嗣位”[4](p1215)之内容,判断勃极烈“应始于景祖(1021-1073年)”,并进一步推断,景祖为节度使,辽人称节度使为太师,金人称节度使为都太师,又用《广雅·释诂》中“师,官也”的说法,并结合《三朝北盟会编》中“谙版孛极烈,大官人;孛极烈,官人”的记载,最后得出结论:都太师即大官人,大官人即都勃极烈,景祖任节度使,称都太师,景祖即是都勃极烈。[5](p58)与张博泉先生观点相近者,还有王世莲②和王景义③两先生。
  程妮娜先生认为穆宗始为都勃极烈。她在《金初孛堇制初探》一文中提到,孛堇“与勃极烈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为提高军事部落联盟长的地位,穆宗将原都孛堇(众部长,都部长)的称号改为都勃极烈,以示尊崇。自穆宗后,孛堇受都勃极烈直辖”[6]。但文中未言所据。
  更多人认为都勃极烈出现在康宗八年(1113年)。是年十月,“康宗即世,太祖袭位为都勃极烈”[4](p22)。他们推断阿骨打称都勃极烈的原因:“一是在穆宗时期,各地区联盟首领的都部长名号已取消,而完颜氏部落大联盟首领,自景祖乌古乃以后称‘都太师’,即辽朝授之的‘生女真部族节度使’。二是由于阿骨打在即位前一年(辽天庆二年,1112年),在‘鱼头宴’(当为‘头鱼宴’笔者加)上不听辽天祚帝之命‘起舞’,天祚帝已有‘托以边事诛之’之意,故当他即康宗位后,辽朝拖了近一年才授予他节度使称号。在辽朝对其不封授的情况下,为了表示自己的地位既尊且贵,遂采用此称号。”[7](p117~118)
  第一种观点与第三种观点的思维方式基本相同,都是在《金史》中找到一则资料作为立论,然后再为其立论寻找论据,为了让论据支持论点,想当然地进行推论。如张博泉先生为把景祖乌古乃任节度使与都勃极烈联系起来,对“师”进行训诂,即“师,官也”。契丹人称节度使为太师,女真人称为都太师。民族语言之间如何传递与借用姑且不论,但就女真人借用太师后是否有训诂行为而言,答案是否定的。在景祖时,女真人的文化水平是直接的“拿来主义”,不会对借来的词语进行转义、训释,更不会运用汉文典籍《广雅》训释“都勃极烈”。这种训诂显然是臆测。此外,《三朝北盟会编》说:“谙版孛极烈,大官人;孛极烈,官人。”这是宋朝人对女真语“孛极烈”的汉译,既然“谙版孛极烈”译为“大官人”,“都勃极烈”就不能再译为“大官人”了。
  同样,第二种意见的论据主要是穆宗的禁令。穆宗“教统门、浑蠢、耶悔、星显四路及岭东诸部自今勿复称都部长”[4](p14)。在这里,穆宗盈哥禁止其他部称都部长或都孛堇,目的是要诸部听从他的号令、承认他的地位,因为他自己本身就是都孛堇。如果他是都勃极烈,高于都孛堇,根本不用禁止诸部称都孛堇,穆宗号令所统属的诸部不得称都孛堇,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禁止“僭越”。其实,《金史》说“金自穆宗号令诸部不得称都孛堇,于是诸部始列于统属”[4](p2757),这是说穆宗开始把松散的联盟关系向“统属”关系转变,但诸部并没有因穆宗号令而全部俯首,反抗、抵制不断出现,如纥石烈部阿疎就是反抗者之一。又如,康宗乌雅束时,“苏滨水民不听命,使斡带等至活罗海川,召诸官僚告谕之。含国部苏滨水居斡豁勃堇不至。斡准部、职德部既至,复亡去”[4](p16)。诸部叛服不定,说明穆宗盈哥、康宗乌雅束的都孛堇地位尚在确立、巩固之中。
  《金史·太祖本纪》载:“康宗即世,太祖袭位为都勃极烈。”这个记载很含混,可以说康宗就是都勃极烈,太祖接替康宗为都勃极烈;也可以说康宗死,阿骨打继位,始为都勃极烈。《金史·国语解》云:“都勃极烈,总治官名,犹汉云冢宰。”事实上,阿骨打继康宗位后,并没有总治官的权力,最明显的表现是,在完颜部内,他与撒改“分治诸部”;对外,为伐辽事,他曾亲自到迪古乃部征求意见。起兵前,达鲁古部实里馆尚不知该从谁,阿骨打对实里馆说:“吾兵虽少,旧国也,与汝邻境,固当从我。”[4](p24)所谓“旧国”,当指昔日存在的部落联盟关系,阿骨打以“旧国”、“邻境”要求实里馆加盟,而不是要求实里馆服从总治官。诸种迹象表明,阿骨打在起兵前没有总治官的权力,也不是都勃极烈。所以,王钟翰先生主编的《中国民族史》认为,“康宗即世,太祖袭位为都勃极烈”,实“不足以为证”。[8](p491,注5)
  学者们对称都勃极烈的认识不能统一的原因很多,但其中关键问题之一是都孛堇与都勃极烈的关系尚未厘清。张博泉先生认为:“勃极烈是勃堇的转讹。勃堇或勃极烈即后来满语的‘贝勒’,同为部长之义。”[5](p97)还有人认为,“生女真各部首领皆称‘孛堇’或‘勃极烈’,‘都勃极烈’或‘都孛堇’即各部总首领”[9](p109)。都勃极烈与都孛堇的关系区分不清,也就无从认识都勃极烈。《金史》中的“孛堇”指一个部的官长,又称部长。《蒙古秘史》译作“别乞”,源于突厥语[bak],原系军事长官称号,后泛指官吏。契丹语称[bekj],写作。[10]随着诸部联盟的出现,统领数部的官长也出现了,即都孛堇,又称诸勃堇、都部长、诸部长。景祖被众人推为诸部长,都孛堇始出现在完颜部。
  孛堇、都孛堇与勃极烈、都勃极烈在女真文字中的书写是不同的。勃极烈在词源上是孛堇的派生词,它们是拥有同一词根的两个词[7](p117),“孛堇”女真文写作,读作[bgiin],“勃极烈”女真文写作,读作[bgi-l]。[11](p210)都勃极烈的“都”,按《金史·国语解》:“都,索伦语,高为都。”《满洲源流考》载:太祖以达贝勒嗣位,“达贝勒,达,满洲语达为首之称,旧作都,今改正。解云统治之官,犹冢宰也”[12](卷十八,P343)。“达”[da]女真语写作,义为“根、本、首、头”。[11](p11)都勃极烈[du bogle]即“官的头目”[13](p214)。
  对都勃极烈的认识不能统一的关键问题之二是研究者多被《金史》的记载钳住了思维。研究者或者盯住景祖时期的历史记载,或者利用关于穆宗的记载,或者抓住阿骨打袭康宗位的记载。都勃极烈出现在女真社会的时间是客观的、唯一的,不会既在景祖时期,又在穆宗或康宗时期,历史记载的错乱完全是人为的。诚如有的学者所说,“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承认,记载生女真完颜部初期历史情况的资料带有浓厚的传说色彩,是一种追记性质的历史纪录”[14](p23)。《金史》中太祖及其祖宗的历史都是追记的,追记的过程《金史》说得比较清楚,“女直既未有文字,亦未尝有记录,故祖宗事皆不载。宗翰好访问女直老人,多得祖宗遗事”[4](p1558)。天会六年(1128年),命勖与耶律迪越筹备修撰自始祖以下十帝实录。皇统二年(1142年),修成《祖宗实录》(3卷)。八年(1148年),又修成《太祖实录》。后来修《金史》的史官主要利用这些追记的“实录”再追述生女真完颜部初期的历史,进而形成《金史·世纪》。可以说,《金史》记载景祖时“嶷然自为一国。其官长皆称曰勃极烈,故太祖以都勃极烈嗣位”;又记载“康宗即世,太祖袭位为都勃极烈”。这些记载都是追记的结果,追记中有历史的影子,但追记不是第一手资料,与严格的历史记录相差甚远。把这些追记的追记作为信史加以利用,必然陷入历史记载的矛盾之中。
  二 国相推举都勃极烈
  《金史》中关于金朝建国前的历史记录存在两大问题:一是追记,越久远的追记,历史传说的色彩越浓重;二是刻意地篡改历史,所谓的“始祖以下十帝”,原本都是草莽间的部落酋长,在《金史》中都被打扮成称孤道寡的帝王。这两大问题在阿骨打的历史记载中都存在。《金史·太祖本纪》说阿骨打一出生就是一个非同寻常的人,世祖劾里钵瞩以“了契丹事”。《金史》极力把阿骨打打扮成天生的帝王,所以别有用意的主观历史记录湮没了阿骨打如何称都勃极烈、如何从都勃极烈到皇帝的客观历史。从关于阿骨打的历史记录中,已经很难看出他称都勃极烈的历史及于其中起决定作用的人物。因而研究阿骨打称都勃极烈的历史,有必要从与阿骨打关系密切者的身上寻找线索。撒改是建国前后与阿骨打保持密切政治关系者之一。阿骨打即康宗位后,撒改以国相身份与他“分治诸部”;阿骨打与谢十之战,撒改没有参加,但阿骨打却将获得的谢十之马赠与撒改;撒改遣其子宗翰贺捷并一而再地“劝进”;收国元年(1115年)七月,撒改为国论勃极烈,九月又改为国论忽鲁勃极烈;撒改跪拜阿骨打,阿骨打“泣止之曰:‘今日成功,皆诸君协辅之力,吾虽处大位,未易改旧俗也。’撒改等感激,再拜谢”;[4](p1614)天辅五年(1121年),撒改薨,“太祖往吊,乘白马,额哭之恸。及葬,复亲临之,赗以所御马”。[4](p1615)通过以上互不联属的几件事可以看出,阿骨打与撒改的关系非同一般,尤其是“额”哭撒改。“额”又称“送血泪”,是女真人用以表达最真挚情感的习俗。阿骨打另一次“额”是在辽天庆五年(1115年),当时辽主率兵亲征女真,面临灭顶之灾的阿骨打“面仰天恸哭”[2](p332),激励将士与他共度难关。“额”、“赗以所御马”,是女真人丧葬礼俗中最隆重的仪式,就此足见阿骨打对撒改的敬重程度。
  阿骨打敬重撒改是有原因的。《金史·撒改传》云:“伐辽之计决于迪古乃,赞成大计实自撒改启之。”[4](p1614)所谓“大计”,当指“劝进”一事,经“劝进”,阿骨打登临大位。撒改的贡献确实很大,“劝进”前,国相撒改与阿骨打“分治诸部”,他们的地位是并列的,不分高下,此后则变成上下级关系,甚至屈居第三位。撒改之所以牺牲自己的地位、推举阿骨打登大位,一是客观形势的需要,完颜部的强大责无旁贷地成为反抗辽朝的核心,完颜部要推出领头人,阿骨打有能力做领头人,撒改顺应客观形势的需要推举阿骨打。二是兴家的责任,撒改是长房,有兴家的责任,为兴家而推举阿骨打是值得的。三是国相在完颜部是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撒改“继肃宗为国相,既贵且重”[4](p1614)。国相的“劝进”比一般人有分量。
  “国相”,一般认为“是部落联盟军事首领的匡辅人物”。[5](p103)按照《金史》所载肃宗颇剌淑、撒改为国相时的具体行为就是辅佐完颜部酋长治理民事,但辅佐只是国相职能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由于《金史》记载中的诸多“障目”因素,鲜有人去追问国相的真实身份,追问当初景祖为何用币马从雅达手里买来这一职务。
  《金史》有记载的最初的国相是雅达,雅达也是完颜部人,但与景祖乌古乃甚至始祖函普都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其祖系可能是函普入赘的完颜部旧属。国相一职从雅达家族转入景祖家族,是“景祖以币马求之于雅达,而命肃宗为之”[4](p11)。《金史·桓赧、散达传》也记载说:“景祖尝以币与马求国相于雅达,雅达许之。景祖得之,以命肃宗,其后撒改亦居是官焉。”④景祖乌古乃以币马从雅达手里买来国相一职,如果国相仅如《金史》所言,肃宗颇剌淑“身居国相,尽心匡辅”[4](p11),撒改为国相是辅弼穆宗盈哥、康宗乌雅束、太祖阿骨打,那就等于说景祖乌古乃以币马买来的是没有任何实际内容的国相名衔。真实情况当不会这样,国相的职位或者说是特权应该是有其使用价值的,历史记载虽未明言,但不等于没有。就当时女真人所处的原始社会末期、奴隶社会初期之境况而言,当时两件事是最重要的,即“祭与戎”。在完颜部中,除了军事首领景祖乌古乃外,还应该有负责宗教事务的首领,即“巫者”。王可宾先生认为:“其初,女真各氏族或其支系都有一个巫者,其地位与部长相侔。”[15](p302)王可宾先生的推论对处于氏族发展阶段的女真社会是成立的,“与部长相侔”的官长有记载者当推国相。
  完颜部的国相应该是巫者的角色。女真语中有两个“国相”,其一为国论勃极烈,读作[gurun ni b(g)i-s],写作,[13](p75)是阿骨打起兵后才出现的,与巫者无关;另一“国相”出现较早,读作[o-omi-r],写作。[11](p5)《大金得胜陀颂碑》即用此词,写作,读作“斡兀迷儿撒改”,译作国相撒改,[16]或读作[buiomi-r],写作。[11](p198)“国相”的词根“omi”与“会”[o-miá-bie](“bie”为“动词基本形的语尾字”)[13](p65)、“会酒”[o-miá-bie nur (酒)]、“饮”[omi-rá][11](p5)的词根相同,都有“集会”的意思。 [o-fi]作“为”讲[11](p39),[r]“为名词词缀(语尾字),凡具有这个词缀的语词,多半表示有生命的东西”[11](p237)。在这里指特殊的人或事。“国相”[o-omi-r]可直译为“为会之人”。“为会之人”当是会议的主持者,即“国相”的原始含义,与巫者的身份相符,“是争战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织者和鼓动者”[15](p301)。女真“国俗,有被杀者,必使巫觋以诅祝杀之者,乃系刃于杖端,与众至其家,歌而诅之曰:‘取尔一角指天、一角指地之牛,无名之马,向之则华面,背之则白尾,横视之则有左右翼者。’其声哀切凄婉,若《蒿里》之音。既而以刃画地,劫取畜产财物而还。其家一经诅祝,家道辄败”[4](p1540)。巫者的特权一般是世袭的,所以景祖乌古乃用币马从雅达家族买来的国相是巫者的特权,而非国相的名衔。
  身为巫者的国相有时是独立的,有时与部长合二为一,部长兼有巫者的职能。肃宗颇剌淑,系景祖第四子,自幼机敏善辩,景祖使之任国相,每遇战事,肃宗常常能独当一面。《金史》记载肃宗与斡勒部人盃乃战时,就显露出其巫者的身份:“肃宗下马,名呼世祖,复自呼其名而言曰:‘若天助我当为众部长,则今日之事神祇监之。’语毕再拜。遂炷火束缊。顷之,大风自后起,火益炽。是时八月,并青草皆焚之,烟焰涨天。我军随烟冲击,大败之。”[4](p11~12)此时肃宗任都部长兼国相。其后,穆宗盈哥以撒改为国相。撒改的地位非常重要,当时有言:“不见国相,事何从决。”[4](p1516)撒改的主要职责是驯服诸部、审理讼狱。审理讼狱是“国俗”巫觋诅祝杀人者“神判”职能的转化。
  撒改作为巫者的职能史籍记载得很少。其原因有二:一是完颜部征伐诸部的战争在社会生活中日益居主要地位,撒改更多的活动是参与征伐诸部的战争。穆宗盈哥三年,撒改先以偏师攻顿恩城,接着为都统,伐留可、诈都、坞塔等。二是阿骨打及其子嗣续统袭位,其家族的皇室地位使历史的修撰者以隆崇阿骨打为主,撒改本人及其家族地位则不断下降,历史记载撒改就是一个“宗臣”,有赞曰:“撒改治国家,定社稷,尊立太祖,深谋远略,为一代宗臣,贤矣哉。”[4](p1627)
  尽管如此,细研史籍,还是能发现撒改作为巫者的面目。阿骨打大败辽将谢十,向撒改告捷,“撒改及将士皆欢呼曰:‘义兵始至辽界,一战而胜,灭辽必自此始矣’”[4](p1614)。根据前后史事来判断,撒改及将士的“欢呼”是有名目的,阿骨打与辽开战前,曾“申告于天地”[4](p24)。战后,向撒改告捷,还要“以谢十马赐之”。当时阿骨打与撒改“分治诸部”,地位相当,谈不上“赐之”,但以谢十马与撒改,定是有求于撒改,因此撒改等人的“欢呼”应该是“申告于天地”的延续。这是九月的事。十月,撒改巫者的面目在宁江州大战前再现得比较清晰。
  《金史·五行志》记载:阿骨打“军宁江,驻高阜,撒改仰见太祖体如乔松,所乘马如冈阜之大,太祖亦视撒改人马异常,撒改因白所见。太祖喜曰:‘此吉兆也。’即举酒酹之曰:‘异日成功,当识此地。’师次唐括带斡甲之地,诸军介而立,有光起于人足及戈矛上,明日,至札只水,光复如初”[4](p535)。
  《金史·太祖本纪》载:“师次唐括带斡甲之地,诸军禳射,介而立,有光如烈火,起于人足及戈矛之上,人以为兵祥。明日,次扎只水,光见如初。”[4](p24)
  《大金得胜陀颂碑》也记载说:“太祖率军渡涞流水,命诸路军毕会,太祖先据高阜,国相撒改与众仰望,圣质如乔松之高,所乘赭白马亦如冈阜之大,太祖顾视撒改等人马高大亦悉异常。太祖曰:‘此殆吉祥,天地协应吾军,胜敌之验也。诸君观此,正当戮力同心,若大事克成,复会于此,当酹而名之。’后以是名(赐)其地。云时又以禳之法行于军中,诸军介(而序立,战士光浮万里之程,胜敌)刻日,其兆复现焉。”[16]
  《五行志》与《太祖本纪》记载的是同一件事,前者有撒改在其中,后者说此事发生在与谢十开战前,当时撒改在别路。再与《大金得胜陀颂碑》相印证,《五行志》与《大金得胜陀颂碑》都提到撒改看出太祖人马异常高大,太祖亦视撒改等人马异常。在这里,撒改白其“所见”是一个巫者的职司,《大金得胜陀颂碑》云:“禳之法行于军中。”“禳”应该是巫者主持的活动,只是在这里不能渲染撒改的神力,撒改的神力必须屈于阿骨打之下。其实,这种战前祭拜天地、鼓舞士气的工作是撒改的职权,由于史籍刻意渲染阿骨打是天降“异人”,所以两则资料都附会出“太祖顾视撒改等人马高大亦悉异常”之笔,淡化了撒改作为巫者沟通人神的桥梁作用。
  撒改于太祖二年(1114年)九月、十一月两次劝进都是有背景的,第一次,一战克捷,撒改卜知“灭辽必自此始矣”,于是派其子宗翰等劝进;第二次,宁江州大捷,应验了撒改卜知的“吉兆”,这是撒改再次劝进的理论基础。撒改作为能行巫者之事的国相,能够传达天的旨意,在笃信万物有灵的女真人中享有崇高威望,“既贵且重,故身任大计,赞成如此,诸人莫之或先也”[4](p1614)。
  根据撒改的国相身份及其与阿骨打分治诸部的关系判断,《金史》所载“收国元年(1115年)正月壬申朔,群臣奉上尊号。是日,即皇帝位”[4](p26)并非客观的历史记录,是时阿骨打称都勃极烈更合乎历史发展的逻辑。十一月,出河店之战,阿骨打拥兵“甲士三千七百,至者才三之一”[4](p25)。此战之后,阿骨打的势力空前壮大,女真兵“始满万云”[4](p25),已数倍于涞流水会兵,与穆宗盈哥伐萧海里时仅“募兵得千余人”[4](p15)更是不可同日而语。这一变化正是阿骨打超越其先人、超越自己、“称大号”的基础,也是宗翰等劝进的前提。“称号”的目的是“系天下心”,当时归降的部落趋之若鹜,先后有鳖古酋长胡苏鲁以城降、兀惹雏鹘室来降、铁骊王回离保以所部降,“以时建号”无疑是对这一形势的巩固与推进,所以宗翰与阿离合懑、蒲家奴等进曰:“若不以时建号,无以系天下心。”[4](p1693)宗翰等对形势的分析是有根据的,阿骨打也以之为是。于是,收国元年元月,阿骨打建号为“都勃极烈”。都勃极烈的出现在女真人的历史上也是一件大事,是撒改等女真人共同的心愿,撒改拥戴阿骨打为都勃极烈就是“赞成大计”。
  三 都勃极烈——女真人的“皇帝”
  都勃极烈出现在完颜部,是因为完颜部强大及其酋长的权力、地位空前发展的结果。这种局面的出现,是在阿骨打反辽取得初步胜利的时候。阿骨打起兵反辽对生女真诸部产生了强大的凝聚力量,生女真诸部纷纷归附阿骨打,尽管各部归附的动机不一,或者出于对辽朝压迫的愤懑,或者出于对战争掠夺的追求,但其最终的结果是诸部归附了阿骨打,阿骨打也借助天下归心的大好形势,甚至诏谕被契丹统治的渤海人、系辽籍的女真人加盟。阿骨打已经拥有空前的权力与地位,空前的尊号——都勃极烈的出现已是历史的必然。
  阿骨打在收国元年建号都勃极烈,被《金史》说成是“即皇帝位”,就女真人的民族感情而言,都勃极烈确实与皇帝无异⑤。“勃极烈,女直之尊官也”[4](p1615)。都勃极烈之下为谙班勃极烈,“谙版,尊大之称也”[4](p1215)。都勃极烈在谙版等诸勃极烈之上,当为最尊、至尊之官。“都勃极烈”是可以表达女真民族情感的“大号”、“尊号”,相当于汉制之“皇帝”⑥。撒改等人一而再地劝进表达的正是这种民族情感,撒改等推举阿骨打为都勃极烈,也符合女真民族历史发展的大趋势。
  女真人反抗辽朝的民族斗争需要推出自己的民族英雄。于是,阿骨打称都勃极烈,继之又出现了诸勃极烈。收国元年七月,即阿骨打为都勃极烈半年后,在进攻黄龙府之前,为加强都勃极烈的领导权,以太宗为谙版勃极烈,撒改为国论勃极烈(尊礼优崇的自由者),辞不失为阿买勃极烈(治城邑者),杲国为论昃勃极烈(阴阳之官)。九月,又以国论勃极烈撒改为国论忽鲁勃极烈(国论言贵,忽鲁犹总帅也),阿离合懑为国论乙室勃极烈(即迎迓之官)。收国二年,以阿骨打堂兄弟斡鲁为迭勃极烈(即悴贰之职)。天辅五年(1121年)闰五月辛巳,国论忽鲁勃极烈撒改薨。六月庚子,诏谙版勃极烈吴乞买贰国政。以昃勃极烈斜也为忽鲁勃极烈,蒲家奴为昃勃极烈,撒改长子宗翰为国论移赉勃极烈(即尊贵第三)。诸勃极烈在收国元年七月出现,继之不断完善,反证了阿骨打称都勃极烈的时间与之相去不远。只有确定收国元年阿骨打称都勃极烈,才能合理地解释在收国、天辅年间勃极烈制度不断健全的必然。
  勃极烈制度在阿骨打时期不断完善,阿骨打即使在黄袍加身后,都勃极烈的思想观念也没有消失,“吾虽处大位,未易改旧俗也”。在女真文化范畴内,阿骨打建号都勃极烈与“即皇帝位”没有本质的区别,但都勃极烈终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封建帝王。修史者为把都勃极烈“打扮”成封建帝王,由此引发金初历史书写的系统篡改,其中收国年号是比较关键的问题。
  为使妄言的“即皇帝位”合诸情理,把天辅元年出现的大金国号移到收国元年。为阐释“大金”、突出阿骨打“称帝”的意义而杜撰的“辽以宾铁为号……金之色白,完颜部色尚白”[4](p26)之说,牵强悖谬完全是人为的。至于收国年号,《辽史》不载,赵翼直觉地认为:“收国两年俱抹煞矣!此辽史之疏漏也。”[17](p549)释之以“疏漏”,实质上是简化了客观历史与历史记载的复杂关系。收国年号与其后的天辅、天会、天眷是不相连贯的。封建帝王的年号往往寄予了他的治世理想或希望,天辅年号就寄予了以阿骨打为首的女真贵族的愿望,表现出女真与契丹等北方民族一样,都有崇敬“天”的思想,并希望得到上天的护佑,显然收国年号不具备这样的寓意,它的确立与天辅、天会、天眷等年号的情况不同。刘浦江先生综合研究宋、辽、金等多方史料,对金朝开国历史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并得出“收国年号是不存在的”的结论。
  所谓年号,是帝王为了刻度本朝或他朝言行的顺序而人为的时间坐标,为记言记行而为之。由于年号的人为性,它可以顺向确立,即先确立年号,再按年号记事,也可以逆向追认。公元前841年是中国历史上有确切纪年的开始,此前的历史都是逆向的追记。金熙宗时期,女真完颜部的先祖“未为帝者”被追谥,随之也就有了穆宗、康宗纪年。阿骨打为都勃极烈时期被追谥为皇帝,是需要年号的。于是,史官或者其他文人总结当时建号以“系天下心”的目的及当时“四方来降”的形势,追记这两年为“收国”。“收国”年号用女真文字书写就体现出这种寓意:古鲁·温·巴哈·孩[guru-un báxá xái],写作。“前二字义为‘国’,后二字义为‘取得’,合译‘收国’”。[11](p123)《辽史》不载“收国”年号,赵翼认为是“辽史之疏漏”,看来赵翼是错的。宋人范成大说:“虏本无号,自阿骨打,始有天辅之称。”[18](p16)这从另一方面说明,“天辅”年号是世人熟知的,而且《金史·太宗纪》赞曰:“天辅草创,未遑礼乐之事。”[4](p66)这里不言“收国”草创,是在不经意中流露出“天辅”是真正的开国年号。“收国”年号,仅是金朝史官追记历史的时间坐标,即使出现在碑刻上(如《海龙女真摩崖石刻》上刻有“收国二年五月五日”)[19]也是一种追记,时人未曾使用过。
  给阿骨打称都勃极烈时期安上一个“收国”年号,“收国”年号的草拟者不论是女真人,还是非女真人,他们草拟年号的行为代表的是女真人的意愿。在女真人的心目中,都勃极烈可与皇帝的尊位相媲,而且被赋予民族英雄的内质。女真人当时斗争的主要任务是摆脱辽朝的压迫,集结民族力量,实现民族独立。在吴乞买、撒改等劝进被太祖拒绝后,宗翰等“以系天下心”需要建号说服了阿骨打。当时的“天下心”并没有超出女真完颜部联盟的范围,在女真民族中,最有号召力量的、能得到民族认同的“大号”、“尊号”不是皇帝,而是“都勃极烈”。这种历史的经历在金之前的契丹、金之后的蒙古都发生过,北方民族的崛起,都经历过拥立民族领袖的历史阶段。在契丹的历史上,907年,耶律阿保机取代痕德堇为契丹可汗,十年之后,即辽神册七年(916年),阿保机去可汗号称皇帝;在蒙古的历史上,1206年,在斡难河源,蒙古贵族、那颜推出的是一代天骄——成吉思汗,而不是皇帝。女真人作为北方民族的一支,前承契丹、后启蒙古,阿骨打作为民族英雄与女真民族崛起的历史是一个整体,民族崛起首先需要的是自己民族的英雄,女真人需要阿骨打成为“都勃极烈”。撒改等宗室大臣代表女真民族推戴、拥立阿骨打为“都勃极烈”,并在此基础上健全勃极烈制度,是女真民族争取独立的使命使然。
  注释:
  ①刘浦江《关于金朝开国史的真实性质疑》一文的基本结论是:“由《金太祖实录》所撰造而为《金史》所承袭的金朝开国史肯定是不真实的,但是其历史真相究竟如何,目前还不能给予十分肯定的回答,我初步认为,完颜阿骨打于公元1114年起兵以后,可能在1117年或1118年建立了国家,国号是‘女真’,年号为‘天辅’,1122年改国号为‘大金’。——当然,这远远不是定论。彻底恢复金初历史的真实面貌,仍有待于我们的继续努力。”
  ②王世莲说:“景祖为节度使,意味著他是总管一方军政大权的首领了。自此,‘有官属,纲纪渐立’,‘嶷然自为一国’矣。其国主便是景祖乌古乃。称‘都太师’、‘都勃极烈’……乌古乃就成为长于其它太师的‘都太师’了,犹如都孛堇高于孛堇一样,都太师也就成为诸部的最高宰总——都勃极烈。在都勃极烈的官属中,有国相、都统、详稳等官长,这就是金建国前的都勃极烈。”(王世莲:《孛堇、勃极烈考释》,《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7年第4期)
  ③王景义认为:“完颜部自景祖乌古乃时,即开始世袭连任大联盟长,亦称都勃极烈。”(王景义:《略论金代的勃极烈制度》,《社会科学辑刊》1997年第3期)
  ④这里的“币与马”是不正确的,当时女真社会尚处于货币发展的初级阶段,马是一般等价物,所谓的币就是马,马就是币,所以《世纪》云,“以币马求之于雅达”,“币马”是正确的。见脱脱《金史》第1574页。
  ⑤穆鸿利先生曾提到皇帝与都勃极烈等同的问题:“金建国之初尚处在奴隶制阶段,其统治制度,在中央逐渐废除了建国前部落联盟时期的‘国相’制,而采用‘勃极烈’(女真语意为官长、王)制。除皇帝称都勃极烈外,还分为谙班(尊、大)勃极烈……”(杨树森、穆鸿利:《辽宋夏金元史》,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第218页)
  ⑥苏金源认为:“都勃极烈即诸勃极烈之首”,亦即“汉制之皇帝,主宰金朝一切军国大政。其下封拜了十个勃极烈,组成一个以都勃极烈为核心的最高统治机构”。(苏金源:《论完颜阿骨打的政治、经济改革》,《史学集刊》198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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