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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时代彻底遗忘了的民国国家元首林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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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9 04:5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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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品质

林森给人们的形象是:一身长袍马褂,鹤发童颜,银须飘垂;一根手杖,一副眼镜,仪态端正,举止稳重。如果不是他胸披红绶带,佩一枚青天白日的徽章,人们是不会想到这么一位慈祥的老者就是中华民国的国家元首。

林森在衣着饮食方面都很朴素。他经常身着黑色或蓝色大衣长袍,戴灰绒呢帽或黑色礼帽。一年四季,无论寒暑,都是一身布衣,只有厚薄之分,没有时常变化。在饮食方面,他也很简单,他喜欢清淡素食,几乎烟酒不沾。尤其是在抗战时期,更是一切从简。据厨师诉苦说,每天只限买两角钱的肉。初到重庆,还可买得斤把。后来物价高涨,只能买得两个指头这么大的一块。你想,叫人怎样做菜呢?如果采购的人买回来的菜贵了,林森还要批评。

在住宿方面,林森也很简单,他喜欢清静、自然。据其下属、曾居国民党内要职的张群回忆描述:“其南京成贤街故居,十分狭窄。移驻洛阳期间,居处尤为简陋。迨抵重庆以后,初住李子灞,后住歌乐山林园,均只普通房屋。”这与一些国民党内高官住公馆形成了鲜明对比。

在行方面,林森更是不讲究。他喜欢轻车简从,习惯独来独往,除司机外,平时不喜随带侍从。有一次,林森出席一个重要的集会,他的座车路经一个路口,因未悬通行证,前座没有随从,汽车又这么老旧,警卫人员就予拦阻,不许前进。这时林公把手杖伸出车外,轻轻向警卫人员身上一点。警卫这才警觉到车里坐的是谁,离开敬礼放行。他还经常随意停下车来,自己一个人走下车与旁边的人闲谈;有时一个人走在街头,与市民聊天,或者在田间地头与农民拉话,了解民情民意,那些与他说过话的人,怎么也想不到这个长须飘飘、衣着朴素的老人家就是国家元首。

有人这样描述过国民政府迁都洛阳办公时林森在街上与市民接触的情景:

那时洛阳市上,常见这位老人,长髯飘拂,御黑大氅,不带随从,散步街头,和民众商民随时接近,亲询民间疾苦。有一次,他亲赴商店购买汽油,跟商人论价还值。他说:“国府日常所付汽油价钱不少,所以顺便亲自向商家查询藉知究竟。”他有个同乡在河南大学任教,一日薄暮,有个长髯老人,入室呼名。恰巧这教授不在,家里人应见如仪。老人落坐小憩,临行留下名片说:“没有事,我散步过此,听说你们在这里,顺便瞧瞧”。这家人一看,赫然元首也,再想请他小坐奉茶时,他已悠然自去了。

林森作为国家元首,不仅具有亲民的作风,而且在遵守国家法律法纪方面也没有以元首自居,以势压人,越权办事。相反是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使人对他产生由衷的敬意。

有一次,林森的住宅进行翻修,工作人员一时疏忽,在翻修时没有及时领取房屋建筑执照。因为按照中华民国政府的规定,凡是修建房屋必须到所在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允可执照,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南京公务局办事人员也在未经查明主人是谁的情况下,就照一般通知寄发一封信,告知房屋主人。在信封上直接写了“林森”收。当时接收信函的国府文官处官员认为这样直呼其名,是对主席的“大不敬”,应当纠正。于是当即决定查询事实经过,并将情况通报公务局上级领导,要其亲自向林森主席致歉。作为主管官员宋希尚局长觉得自己应对此事负责,表示愿意去向林森主席道歉。于是他诚惶诚恐来到主席官邸时,林森亲自迎接,并要人送来茶水招待,还没等宋开口,林森就先主动把自己改造房屋建筑的情形,简要作了说明,并为没有及时办理执照而有违规章制度,表示歉意。他说:“事前以为小小工程,不知道也要领建筑执照,致有违背规章,自当即日补办手续。”对于在信封上直呼自己名字一事,林森微微一笑道:“此小事也,余本为南京市民之一,应与一般市民受同等看待。”接着,又顺口说:“今后如为考虑到‘主席’身份起见,遇到类似的事情,在通知上,不妨改写‘子超’而不直书‘林森’亦可。”最后,他还建议:“公务局公务太忙,为避免疏忽起见,似可在一般性通知信封上,预先印好‘先生’或‘女士’或‘君’字样,这样不但可对受件人的尊敬亦省却书写人的时间与精力。”整个谈话过程,本来宋是来向主席道歉的,结果是堂堂国府主席向自己解释道歉,而且说话语气和蔼婉转,态度慈祥亲切,好像和家人闲谈一样,绝对没有官场上上级对待下级那种居高临下的霸道姿态,这使这位局长十分感动。 作为一个国民党员,林森也经常参加党内活动,出席会议。由于他身兼数职,有时实在出席不了,他都“亲笔请假,决不疏忽,虽在严寒酷暑,无故绝不缺席,而每当会议散会之际,区分部书记未退出会场以前,(林森)主席决不先走。谦谦君子,其重法崇礼,有为常人所难能者。”正因为如此,在林森逝世时,当时国人均对他表示赞叹:“主席贵为元首,其衣其食其住其行,又仅与平民等,抑且亦较俭于平民,布袍大褂,安步当车,素食淡饭,陋室自居,此种精神岂一般平民所能及耶?”

“无为而治”的风格

林森的思想品格中,既有道家淡泊名利的一面,也有传统儒家积极明志的另一面。他登上国府主席的座位,并不是怀着君临天下的心情去争夺权位。因此,他的政治作风就带有很强的“无为而治”的色彩。本来1931年6月15日国民政府明令公布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关于“国民政府主席”的内容规定“国府主席对内外代表国民政府;国府主席兼中华民国陆海空军总司令;国民政府、五院院长、副院长、陆海空军副司令及直隶于国民政府之各院部会长,以国民政府主席之提请,由国民政府依法任免之。”如果按照此规定,国民政府主席是总揽政权、军权,位高权重的位置。但是,1931年12月25日通过的《中央政治改革案》规定:“国民政府主席不负实际责任。”也就是说,这样一来,林森出任的是明文规定没有实际权力的国家元首,这在中国政治史上是破天荒的。对于这样一个虚位,林森却能够安然处之,可见其“无为而治”的政治作风与处世态度。

不少纪念文章都记载林森有“三好”和“三不”:即好佛、好古玩、好客;不再娶、不治私产、不杀生而素食。也许说明了林森在“无为而治”作风下对待生活的情怀。

由于是虚位元首,林森尽量恪守“国民政府主席不负实际责任”的明文规定。尽量不问细事,不干扰阁僚的工作。以致在他就任主席一个多月后,行政院的那些官员才记起来应该去参谒一下林主席;而林森得知汪精卫正率领全体阁员前来拜访时,他却有意回避了。对此,胡适于1934年评价说:“如果国府主席是一个不明大体而个性特别坚强的人,如果他不甘心做一个仅仅画诺的主席,那么,十几年前北京唱过的‘府院之争’一幕戏,还是不容易避免的,我们试回想那两年前党政军合为一体的国府主席的地位,就可以明白林主席的谦退无为是有重大的历史意义的了。”确实如此,在蒋介石担任国民政府主席的时候,由于蒋具有很强的政治欲望,他兼任着国民党和军队的最高领导人,是权倾天下的铁腕人物,但是由于其锋芒毕露,树敌太多,引起连年的军阀混战、派系纷争,搞得国无宁日、民怨沸腾,蒋介石本人也被迫两度下野。相比之下,林森的谦逊无为确实具有历史意义。

林森与蒋介石,在性格上一柔一刚,因此能够互相配合,长期共事而能安然无恙,这当然主要是因为林森的通情达理。抗日战争时期,林森曾对蒋介石说:“你尽可以专心致志于抗建大计的部署,领导全面抗战的进行”;而融洽民情,鼓舞士气等内政可由他来做。林森从来不把自己当作元首,在公开场合都把领导抗战的功劳归于蒋介石,从来不妨碍蒋介石行使实际上的最高领导权,从而保证了他们之间长达十多年的合作,也使抗战期间最高领导层基本稳定团结。

林森在政治上不争权夺利、不逾矩,而且对待普通百姓也与世无争,与民无扰。在重庆期间,国府依山而建,“山上种有菜蔬杂粮等物,仍准农人出入府禁,按时耕作,所以与民无争。”

林森在官场不结党营私。对亲友之事、政事方面的请托,他都一律拒绝。对自己从美国留学归来的唯一嗣子也不安排在身边工作,而是让他上抗战前线。遇有同乡来求职,宁可自己掏腰包予以资助,而不为之介绍工作。他担任国民政府主席后不久,就对文官长魏怀提出要求:“我只要你做到两个条件:第一,你不要荐人。第二,你最好是不见客。”对此,胡适评价说:“这是有意的无为。若没有这种有意的无为,单有一个恬退的主席,而难保他的属吏不兴风作浪、揽权干政,造成一个府院斗争的局面。”

林森之所以要有意无为,不仅是他的修养性格使然,也是有他的深谋远虑的。他曾对亲友说:“你要知道,我的地位,譬如神龛中的神主,受人敬仰而不失其威仪,自然能保持庙堂之肃穆,与家宅之安康;若一旦神主‘显灵’,则举室彷徨,怪异百出。其所造成阢隍不安之现象,有非另灵异暂短时期所能补救。故神主千万不可‘显灵’。”林森正是对自己的地位保持了清醒的认识,所以能够既在庙里,却又能够尽量不“显灵”,以示超然处之。 (本文来源:网易历史 作者: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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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6 05:38: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我遗忘了,是时代遗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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