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对秦始皇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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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氏对造成秦灭六国的结局作了中肯的分析。山东六国在利害上互有矛盾,给秦国提供了各个击破的可乘之机。而更重要的是,中国走向统一是必然趋势,这是支配战国局势的根本性因素。故此他强调说:“天下之趋统一,势也,不统于秦,亦统于他国。而统一之愈于分争,则明甚也。天将假手于秦,以开汉之后之局,夫谁能御之!而秦与他国,又何择焉?”梁启超还进一步分析:秦统一六国用的是暴力手段,给六国人民带来了灾难。然而,统一是历史的巨大进步,因为六国分立割据,各国专制君主政治上的压迫,经济上的榨取,战争的频仍,生产的破坏等,更给各国人民造成无穷尽的沉重灾难。“假长此不获统一,岁岁交糜烂其民而战之,其惨状将伊于胡底!而在六、七专制君主之下,重以各地大小之封君,徭役供亿,民又何以堪命?其他若曲防遏籴,关讥市征,各自为政,民之患苦,亦何可量!故孔子尊大一统,孟子称定于一。秦并六国,实古代千余年大势所趋,至是而始成熟,非始皇一人所能为,并非秦一国所能为。”梁氏所论,堪称切中肯綮。
梁启超评论秦始皇创建第一个封建专制统一皇朝的功过,能从大处着眼,并且有的放矢,澄清长期形成的误解。他指出,秦始皇自统一全国、登上帝位,共历十二年,“无日不有所兴作”。继起的汉朝,是推翻秦朝而建立起来的,汉人多“过秦”,故汉代所撰成的史籍多叙述秦始皇的淫侈和暴虐。读史者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不应被前人有所偏执的记载所左右,需要以客观的态度作公允的评价。梁氏总的看法是,秦始皇“功罪不相掩”。秦始皇建立第一个专制统一国家,有十项功业:一,销兵器;二,堕名城;三,徙豪富。这三项,本意虽在削弱原六国旧宗族势力,防止反抗,但客观上却有利于统一,因为“偃武息兵,实当时天下共想望。各国境上城障,遮绝不通,毁之殊便民。各国豪富,徙聚京师,使得交相熏习,去畛域,通情感,其于铸治国民性,效至宏也。”四确立郡县制;五,同文字;六,壹度量衡;七,颁法典;八,决堤防,兴水利;九,更田制,“令黔首自实田”,许民私有;十,奖产业,乌氏倮以畜牧致富,始皇使奉朝请,蜀寡妇清能殖财自卫,始皇为筑女怀清台。这十项,都是关系封建统一国家的重大措施,“变革古来之制度思想,虽流弊在所不免,然规模抑宏远矣。”其他攘匈奴,开南粤,筑驰道,也是重大功绩。梁氏对秦始皇历史功过的总评价是:“秦始皇宁为中国之雄,求诸世界,见亦罕矣。其武功焜耀众所共知不必论,其政治所设施,多有皋牢百代之概。秦之政书,无传于后,而可藉汉以窥之。汉高起草泽,百事草创,未遑制作。文景谦让,不改其度。故汉制什九皆秦制,紬绎《汉书》表、志可见也。夫汉制虽非尽善美乎,而治二千年来之中国,良未易出其范围,后世所改,率每况愈下,则始皇可厚非乎哉!其所短者,主有意力,强过乎度。狃于成功,谓君权万能,天下万事万物,可以随吾意所欲变置之。含生之俦,悉吾械器,骄盈之极,流为侈汰,专恣之余,重以忌刻。此其所以败也!”此论秦始皇在武功上和创建制度的规模上都不失为盖世之雄主,而其失败在于奢侈、专制、忌刻。在经过本世纪数十年间学者们反复研究之后,今天回视粱氏的论断,基本上仍都能站得往脚,这正说明梁氏具有可贵的历史洞察力。
梁氏还提出,对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二者应区分作评价。“二事同为虐政,而结果非可以一概论。坑儒之事,所坑者咸阳四百余人耳。且祸实肇自方士,则所坑者什九皆当如汉时文成、五利之徒,左道欺罔,邪谄以易富贵,在法宜诛也。即不然,袭当时纵横家余唾,揣摩倾侧,遇事风生;即不然,如叔孙通之徒,迎合意旨,苟以取荣。凡若此辈,皆何足惜!要之当时处士横议之风,实举世所厌弃。虽其志节卓荦,道术通洽之士,亦较他时代为特多,然率皆深遁岩穴,邈与世绝矣。其仆仆奔走秦廷者,不问而知其为华士也。始皇一坑正可以扫涤恶氛,惩创民蠹,功逾于罪也。”[1]焚书则本意全在愚民,以专制的威力,窒息自由思想,毁灭文化,为祸至为酷烈!在此论发表数十年后,仍有不少研究者重申这种观点,可见梁氏的看法确有精到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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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战国载记》引文均见《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四十六
关键字: 秦,秦始皇,梁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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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其泰 来源:梁启超春秋战国史编纂的杰出成就 编审:无路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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