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则徐号召沿海人民武装抗英的告示
钦差大臣林、两广总督邓,为晓谕事:查英夷骄肆无知,冒干禁令;贩卖鸦片之歹徒继续留居澳门;已呈缴鸦片之空船,仍下碇逗留洋面;新到商船,未经呈缴鸦片,群集香港及其附近洋面。彼等既不驶入黄埔,亦不驶回本国;由于饮酒争吵事件,致有杀害本国民人林维喜一案。本大臣、本部堂屡谕义律大佐秉公查明审判,仍在抗拒,未能接受本大臣、本部堂晓谕,隐藏人犯不将凶手交出(抗命与顽固放肆之行动殊属空前)。本大臣、本部堂严令地方文武官员于水陆各处切实防阻;完全绝断英夷一切供应,使英夷等有所畏惧,竭尽忠诚。
兹悉夷等已离澳,但仍居留在香港夷船中,恐其因极度困难,可能在沿海乡村上岸,强买粮食或抢掠居民。为应付此类事件,必须采取一切施措,严加防范。
为此,本大臣、本部堂晓谕所有沿海乡村绅耆、商人及居民等,效忠邦国,群策群力,购买器械,聚合丁壮,以便自卫。如见夷人上岸滋事,一切民人皆准开枪阻止,勒令退回,或将其俘获。夷人为数甚少,自不能敌众。夷人上岸觅井汲水,应加拦阻,不准其饮用。但若夷人并未上岸,尔等不得擅自登舟驶近夷船,徒生枝节,违者当于严惩。
关键字: 鸦片战争,林则徐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并不代表本站立场…… 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感谢您的支持
作者:佚名 来源:《鸦片战争史料选译》P205 编审:无路可逃
※ 诚恳欢迎在此写下您对本文的看法,但请切勿发无意义字符、辱骂性语言或其他违背我国法律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