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总结
※ 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
1、 第一次鸦片战争:《南京条约》、《南京条约》附件、《望厦条约》、《黄埔条约》
(1842) (1843) (1844) (1844)
2、 第二次鸦片战争:《天津条约》、《北京条约》、《中俄爱珲条约》、《中俄北京条约》
(1858) (1860) (1858) (1860)
3、甲午中日战争:《马关条约》(1895)
4、八国联军侵华:《辛丑条约》(1901)
5、日本侵华战争:《二十一条》(“五九国耻”)、《何梅协定》、《淞沪停战协定》
注意:1、割地:英国:《南京条约》:香港岛。
《北京条约》:九龙司。
俄国:《爱珲条约》、《北京条约》:东北100万平方公里。
《勘分西北界约记》、《改订条约》:西北50多万平方公里。
日本:《马关条约》:台湾、澎湖列岛。
2、赔款:《南京条约》:2100万元。
《天津条约》:600万两。
《北京条约》:增至1800万两。
《马关条约》:2亿两(实际为2.3亿)。
《辛丑条约》:4.5亿两(本息合计9.8亿)。
3、口岸:《南京条约》:长江口——洙江口的沿海(5个)。
《天津条约》:整个沿海地区、深入长江中游(汉口)、台湾也有两个。
《北京条约》:天津。
《马关条约》:深入长江上游(重庆)。
都有割地、赔款、口岸的条约:《南》、《北》、《马》
4、宗教:《望厦条约》:在通商口岸建教堂。
《黄埔条约》:在通商口岸自由传教。
《天津条约》:在内地自由传教。
5、关税:《南京条约》:协定关税。
6、司法:《南京条约》附件:领事裁判权(1843—1943,整整100年)
1、 第一次鸦片战争:《南京条约》、《南京条约》附件、《望厦条约》、《黄埔条约》
(1842) (1843) (1844) (1844)
2、 第二次鸦片战争:《天津条约》、《北京条约》、《中俄爱珲条约》、《中俄北京条约》
(1858) (1860) (1858) (1860)
3、甲午中日战争:《马关条约》(1895)
4、八国联军侵华:《辛丑条约》(1901)
5、日本侵华战争:《二十一条》(“五九国耻”)、《何梅协定》、《淞沪停战协定》
注意:1、割地:英国:《南京条约》:香港岛。
《北京条约》:九龙司。
俄国:《爱珲条约》、《北京条约》:东北100万平方公里。
《勘分西北界约记》、《改订条约》:西北50多万平方公里。
日本:《马关条约》:台湾、澎湖列岛。
2、赔款:《南京条约》:2100万元。
《天津条约》:600万两。
《北京条约》:增至1800万两。
《马关条约》:2亿两(实际为2.3亿)。
《辛丑条约》:4.5亿两(本息合计9.8亿)。
3、口岸:《南京条约》:长江口——洙江口的沿海(5个)。
《天津条约》:整个沿海地区、深入长江中游(汉口)、台湾也有两个。
《北京条约》:天津。
《马关条约》:深入长江上游(重庆)。
都有割地、赔款、口岸的条约:《南》、《北》、《马》
4、宗教:《望厦条约》:在通商口岸建教堂。
《黄埔条约》:在通商口岸自由传教。
《天津条约》:在内地自由传教。
5、关税:《南京条约》:协定关税。
6、司法:《南京条约》附件:领事裁判权(1843—1943,整整100年)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并不代表本站立场…… 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感谢您的支持
作者:佚名 来源:激情无限 编审:无路可逃






